淮安区一珠宝店被起诉

 新闻资讯     |      2023-12-26 18:05

  淮安区一珠宝店被起诉‍今年八月,淮安区某珠宝店业主Y先生突然接到来自区法院的一件快递,打开一看,原来是法院发过来的诉讼材料。起诉状的内容,是北京一珠宝公司起诉Y先生的珠宝店售出的一枚黄金戒指造型仿冒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请求法院确认侵权,并判令Y先生赔偿8万元。

  Y先生眉头紧锁,感到很意外,又非常委屈,自己一直规规矩矩,守法经营,进货都走正规渠道,怎么会无缘无故被人告上法庭了呢?况且,原告的注册商标自己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仿冒从何说起呢?当得知孔庆卫律师做过省律师协会知产委十年委员,是熟悉知识产权法律的专家律师,Y先生带着满肚子的困惑,焦急地来到江苏山阳律师事务所找他咨询。

  经过耐心沟通,孔律师了解了案情。原来,Y先生售出了一枚重量为3.91克拉的黄金戒指,其外观左侧为两个罗马字母“ID”,在字母“D”右侧为心形图案。原告公司认为,这戒指外形与该公司注册商标图形相同,提出Y先生的珠宝店销售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产品,侵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主张索赔。

  接受委托后,孔律师来到Y先生的珠宝店,查看了商店的经营资格证书、销售的商品、进货渠道,又到两淮(淮安区、淮安市区)之间的各家珠宝店扫街进行市场调查。原告公司在两淮之间还没有设立过任何销售网点,市场也从没有出现过原告公司的黄金饰品。孔律师和助手又找来20名顾客进行随机访问,请他们辨认原告公司的注册商标图形与Y先生售出的黄金戒指的外形,结果受访顾客一致认为,注册商标由三个罗马字母“IDO”组成,而黄金戒指在两个罗马字母“ID”右侧为心形图案,罗马字母“O”与心形图形区别明显,不会产生误认。孔律师还派人对原告公司经营状况展开尽调。

  经过细致地调查,孔律师摸清了情况。八月十八日开庭时,他胸有成竹,详细陈述了不构成侵权的具体理由:一、某珠宝店售出商品的外形与注册商标图形存在明显区别,对此普通消费者不可能产生误认;二、某珠宝店的商品、商品装潢,包括包装、出具的票据、合格证书、附带说明,以及在店铺中用于宣传使用的图片和关键词上没有一处标注有原告公司的单位名称和其注册商标名称,也没有表明售出商品与原告公司单位或其注册商标存在特定联系,说明某珠宝店没有仿冒故意和仿冒行为;三、现在在淮安市或淮安区区域范围内原告公司没有开设店铺或专柜,本地普通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其商标和品牌,况且,原告公司着力打造的产品是钻石饰品,还没有在市场推出黄金饰品,某珠宝店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去仿冒;四、据资料显示,2023年1月4日,原告公司宣告破产重组,经办法院为原告公司注册地拉萨市曲水县法院,正在被迫破产重组。另外,经查,原告公司有169条自身风险,500条关联风险,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高管都被限制高消费,公司负债累累、官司缠身,在这种状况下原告也不会有其在法庭上口口声声所说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任何稍有理性的商家也绝不可能去有意攀附这样一个即将破产企业的品牌。

  孔律师还向法庭举证,今年来原告公司发动了300多起涉商标类诉讼,其中以原告身份主动提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数量位居第一,高达110起,在江苏省就高达45起,位居第二、第三的分别是商标权属侵权纠纷(31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29起)。被诉对象基本上都是个体珠宝经营户。这种针对特定群体集中发动的商标诉讼需要法庭给予高度重视,防止原告滥用诉权过度维权。

  听完被告有理有据的答辩以及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法庭很快明白了是非曲直。经过法庭多次劝说和一再说理释法,晓以利害,原告最后同意撤诉。

  十月二十六日收到裁定书,Y先生长吁了一口气,一扫阴霾,心情大好,当天他给孔律师发来微信信息:虚惊一场,出门后觉得天空更蓝阳光更加灿烂走路都想唱首歌,感谢孔律师和法院还给他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