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潍坊城区禁燃禁放范围公布→

 新闻资讯     |      2024-01-28 17:34

  注意潍坊城区禁燃禁放范围公布→自大圩河与青银高速交界处开始,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北海路,沿北海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盛泰街,沿盛泰街及其延伸线向东至浞河。

  自盛泰街延伸线与浞河交界处开始,沿浞河中心线向南至青银高速,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保税监管区东边围网及延伸线,沿保税监管区东边围网转至高三路,沿高三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梨园街,沿梨园街北侧路牙石向西至高二路,沿高二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宝通街,沿宝通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安路,沿潍安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潍胶路,沿潍胶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县南路,沿潍县南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八马路。

  自潍州路与八马路交界处开始,沿潍州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潍胶路,沿潍胶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机场路,沿机场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宝通街,沿宝通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月河路,沿月河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仓南街,沿仓南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长松路,沿长松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胶济铁路,沿胶济铁路南侧护栏向西至大圩河,沿大圩河中心线向北至青银高速。

  为严格执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实减少环境污染、避免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如下:

  一、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请您从自身做起,在禁放区域内不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外尽量少放烟花爆竹。

  二、不在国家机关驻地、医疗机构、学校、交通枢纽、养老院、燃油燃气、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物流等区域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三、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需购买燃放的,请到经授权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四、发现涉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线”。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爱护和保护环境,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宜居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最后,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全市居民阖家幸福!平安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