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20元送回遗落手机司机抵达后乘客却反悔

 新闻资讯     |      2024-01-07 09:42

  双方协商20元送回遗落手机司机抵达后乘客却反悔占小便宜只会吃大亏1月5日凌晨,广东东莞的一名女乘客将手机落在网约车上,其与司机约好,只要司机将手机送到指定地点,她将向对方支付20元钱,可当司机抵达后,该女乘客却反悔了。随后,司机直接开车将手机送到了18公里外的派出所。此事引发广泛关注。(据1月6日极目新闻报道)

  乘客将手机遗落在网约车上,是自己保管财物不当出现的问题,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司机应当返还手机,但送到乘客手上并非法律义务。不得不强调,送还过程中,司机是要付出成本的,20元钱是经过协商的结果,金额也不过分。

  价格谈好了,司机将手机送到了,乘客又反悔,不仅是言而无信,恐怕是想拿到手机后不付钱,认为那时司机拿她没有办法。这里就有欺骗之嫌,令人生厌。

  说起来是一件小事,而引起公众的讨论,就是因为生活中这样占小便宜的人还不少,容易引起网友共鸣。人们认为,手机没丢就很幸运了,司机愿意送回来应该心存感激。据当事司机表示,坚持先给钱是因为以前吃过亏。这就说明,自己丢手机让别人承担成本的人,还不是一个两个。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写得很详细,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女乘客想占便宜的想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司机将手机送到18公里外的派出所,事实上也没有违规。司机此举是顺路而为,还是为了报复女乘客让其付出更多代价不得而知。据了解,从约定地点到派出所,打车得上百元费用。

  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些换位思考,少些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网约车司机作为服务人员,虽然要满足乘客的合理要求,但也有相应的权利。司机很生气,是因为一片真诚得不到正面回报,反而让人心寒。无论如何,舆论还是希望司机能做好自己,真心实意继续为乘客服务。

  近年来,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与乘客之间因为遗落手机问题,频频发生争议,时常引起公众关注。有的是乘客的问题,有的则是司机的责任。有乘客甚至要求司机开50公里免费送还,这显然不合理。还有的司机,想借乘客遗落手机的机会捞一笔。同样,不合理的要求不会得到满足。

  前不久,澎湃新闻报道,一位网友在上海出差时不小心将手机落在了一辆出租车上,司机开过来3公里路,网友提出给100元的感谢费,司机却要求支付300元,遭拒后竟然拒绝接听乘客电话,有把手机据为己有的意思。最后,涉事出租车司机被公司开除。想占便宜,结果吃了大亏。

  司机和乘客双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是不是有道理,既有法律法规来约束,同样也有社会舆论来评判,都不能任性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