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十四项违法违规被罚1810万

 新闻资讯     |      2023-12-30 06:09

  中国东方十四项违法违规被罚1810万中新经纬12月29日电 2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东方”)总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合计被罚1810万元。

  具体来看,中国东方涉及14项违法违规事实:大客户授信不审慎导致重大风险;违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通过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帮助附属银行掩盖不良资产;虚假整改,继续为附属银行不良贷款虚假出表提供通道;违规批量收购个人不良贷款;非金收购未真实转移资产;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通过收购不真实债权为企业提供融资;收购非金融机构非不良债权;违规为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向房地产企业提供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融资;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投前调查不尽职导致风险并形成案件;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包买方调查不尽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东方资产总公司罚款1060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750万元,合计罚款1810万元。

  此外,王晓光(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对投前调查不尽职导致发生风险并形成案件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何冬梅(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对投前调查不尽职导致发生风险并形成案件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其予以警告。

  吕青玉(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客户经理),对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包买方调查不尽职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其予以警告。

  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部总经理的石爽对大客户授信不审慎导致重大风险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部高级经理的胡雪梅对大客户授信不审慎导致重大风险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东方资产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达12479亿元,在全国共设26家分公司,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经营、保险、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员工总数5万多人。(中新经纬APP)